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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厦门大学共建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全球招聘启事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12日 点击数:

厦门大学是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办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也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双一流”建设的重点建设高校。学校位于太平洋西海岸的“国际花园城市”厦门,拥有国内一流的校园和优美的生活工作环境。

厦门大学历来重视汉语国际推广和孔子学院工作。截至目前,厦门大学已与北美洲、欧洲、亚洲、非洲等地区的13个国家的16所高校合作建立了16所孔子学院,附属孔子课堂达47所,并获批建设孔子学院院长学院。为满足孔子学院可持续发展需求、更有效开展孔子学院各项工作,我校现面向全球诚聘孔子学院中方院长,拟于1-3年内派往部分共建孔子学院(厦门大学共建孔子学院名单详见附件1);未派出者则作为孔子学院储备院长,于合适时间派出。欢迎符合条件并有志于汉语国际推广事业的同仁积极报名!

 

一、         应聘条件:(均须具备,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对年龄或行政经历的要求)

1.    理想信念坚定,热爱汉语国际教育和孔子学院事业,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组织纪律性强;忠于职守,作风务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使命感、责任感。

2.    年龄不超过58周岁(含),身心健康、品德优良。

3.    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熟悉对外汉语教学管理工作,有较丰富的教育行政管理经验(曾担任副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者优先考虑)。

4.    具有海外学习、工作或国际交流工作经历(具有海外对外汉语教学经验者优先),具有良好的沟通及交往能力。

5.    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跨文化交际能力和执行力。

6.    具有熟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工作的能力。英语或驻在国语言水平较高,普通话标准(熟练运用德语、法语等小语种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         待遇及期限:

中方院长任职期间,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将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附件3)文件提供相关待遇。根据中方院长国内职称及赴任地区的差别等,中方院长的待遇主要包括:1、工资、岗位津贴、艰苦地区津贴、交通补贴、配偶补贴、年终奖金(上述累计约每月3300多美元(副教授)/每月约3600美元(教授));2、一次性安置费和出国补贴(3000美元);3、房租、医疗费和国际旅费(按规定标准报销)。

本校人员担任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将同时享受下列待遇:1、保留校内原有党政级别及工资津贴;2、中方院长聘期内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应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但派出期间仍按其在职岗位标准发放工资及津贴。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下一聘期一般不再续聘;3、本校人员担任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的工作经历将作为高聘学校有关管理岗位或晋升职称的重要参考依据。

国内的校外人员应聘我校孔子学院中方院长,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受聘后,其人事关系仍留在原单位。受聘人员应与我校签订聘任协议,且保证在受聘期间全职到岗工作。受聘人员任期内除享受国家汉办的中方院长待遇外,我校将为其提供每年6万元的补贴。

国外应聘人员(包括海外华人,但不包括国外外籍人士)应聘我校孔子学院中方院长,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受聘后与我校签订聘任协议,且保证在受聘期间全职到岗工作。受聘人员除享受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提供的相关待遇外,我校不再为其发放工资或补贴。

中方院长任期4年,2年为一个聘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我校将对其进行考核,并将根据考核情况和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的意见决定是否留任。任职2年后实行聘期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续聘。经商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及外方合作院校,对考核不合格者厦门大学有权终止聘任合同,被终止合同的中方院长须按照厦门大学规定的期限做好离岗和交接手续。孔子学院中方院长任期内擅自离岗或未按照合同要求按时离岗者,须按照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中方院长如因个人原因提前结束任期,一般应提前6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由中方合作院校正式函报孔子学院总部批准。

 

三、         岗位职责:

1.    遵守《孔子学院章程》,热爱孔子学院工作和汉语国际教育事业,服从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和厦门大学的管理。与外方进行有效的沟通与协作,平等相待,友好合作,尊重所在地风俗习惯,不强加于人,自觉抵制和反对任何损害中外友好合作的言行。

2.    与外方共同研究制定孔子学院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预算和决算等,经孔子学院理事会通过后,及时上报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和厦门大学孔子学院办公室。

3.    促成双方院校定期召开孔子学院理事会,会前提出理事会议程建议,会后与厦门大学孔子学院办公室共同整理《会议纪要》,并提交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

4.    与外方院长共同制定孔子学院规章制度,参与人事、财务等管理,对中方资金年度需求和使用提出建议。

5.    与外方院长共同开展汉语教学需求调研、课程设计、教学组织、师资培训和教材状况调查研究等,根据需要兼任部分汉语教学任务。协调外方保证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

6.    与外方院长密切合作,加强与当地政府、学校、企业社团、媒体等的联系和交流,积极开展中国语言文化推广活动,共同制定活动计划和方案并组织落实。

7.    负责具体管理中方教师和志愿者,合理分配工作任务,帮助解决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协助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及厦门大学做好中方教师和志愿者的申报、选派、测评、考核等。培养本土汉语教师队伍。

8.    与我驻外使(领)馆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汇报工作,报告重大事项,争取支持和帮助。

9.    协助厦门大学开展招生宣传及两校师生交流、项目合作,组织夏(冬)令营、大学文化日等活动。

10.离任前一个月,须向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及厦门大学孔子学院办公室提交离任报告,与继任院长在孔子学院当面完成工作交接,交接时间为2-3周。同时向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厦门大学孔子学院办公室、外方院长和继任院长提交移交工作的书面报告。

 

四、         招聘程序

1.    公布岗位:厦门大学孔子学院办公室汇总我校各孔子学院需求,报组织部审定,并面向全球公开招聘和选拔。

2.    个人报名: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填写《孔子学院中方院长报名推荐表》,向厦门大学孔子学院办公室报名。

3.    资格审查:厦门大学孔子学院办公室将组织孔子学院中方院长资格审查小组参照相关中方院长选拔与管理条例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按照一定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

4.    专家面试:厦门大学孔子学院办公室将组织相关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统一面试。

5.    组织考察:厦门大学党委组织部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并政审。

6.    上报推荐:我校将综合面试和考察、政审情况,确定候选人,报学校相关领导审批通过。最终报至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审批。

7.    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考核及培训:中方院长候选人必须参加由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组织的中方院长选拔考试及面试。成绩合格者,须参加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组织的岗前培训后,培训合格后方可取得派出资格(派出资格有效期两年)。

 

五、         报名方式及时间:

采用个人报名的形式,请根据《厦门大学共建孔子学院一览表》(附件1),真实、完整填写并打印一份《厦门大学孔子学院中方院长报名推荐表》(附件2),由所在单位/学校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扫描后连同《厦门大学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基本信息表》(附件3)一起发送至厦门大学孔子学院办公室邮箱:xmuci@xmu.edu.cn,同时抄送liyuebao@xmu.edu.cn,电子邮件主题应为“姓名-应聘孔子学院中方院长”。

为保证有序派出,申请人在申报时应慎重考虑,不得随意放弃已入选的各类外派项目。

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2月26日

联系人:厦门大学孔子学院办公室 李老师

联系电话:+86-592-2188005

申请人如需咨询相关问题,可与联系人直接联系。

 

 

附件

1.厦门大学共建孔子学院一览表

2.厦门大学孔子学院中方院长报名推荐表

3.厦门大学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基本信息表

4.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

5.厦门大学孔子学院中方院长选拔与管理条例(厦大综〔2013〕5号)

 

 

厦门大学

                 2018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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