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与日本神户大学、北海道大学、筑波大学、甲南大学、大东文化大学、群马大学2017年校际学生交流项目开始选拔,现将选拔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1.申请者需为我校正式注册本科生或研究生,具体要求参看"项目一览表"。
2.学习成绩优秀,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综合素质。
3.申请人必须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富有组织能力、沟通能力和服务社会的责任意识,并能适应在新环境下的学习和生活。
4.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能力自行支付往返旅费、学习期间生活费、保险和医疗保险费及其它杂费。
二、选拔流程
1.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到所在院系报名,各相关学院经过筛选向国际处提交推荐名单,国际处不接受学生个人直接报名申请。
2.各学院将推荐材料及名单送至学校国际处。国际处负责审核申请资料。语言水平或GPA要求不合格的,国际处将拒收材料。
3. 面试: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院与国际处一起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将电话通知学院推荐的候选人。
三、校内申请材料
1.出国出境交流项目申请表; (一式三份)
2.成绩单 (须盖章、注明专业成绩排名和GPA排名); (一式三份)
3.相关语言水平能力证明;(一份)
4.学院回执(一份)
四、校内报名截止时间
请学院务必于2016年11月10日周四12:00之前将学院回执及申请材料送至主楼国际处808办公室。
五、注意事项
请学院务必在《学院回执》中为推荐的学生进行排序,我们将根据推荐排序酌情通知面试。
附件:
国际处
201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