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2020学年各项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各位研究生同学:
2019-2020学年,学校将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级奖学金、唐立新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项奖学金名额分配指标
本次评选的各类奖项奖学金具体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见附件1。具体申报名额指标数如下:
国家奖学金:博士一名,硕士一名
校级奖学金: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特等奖提名人(差额评选1名);光华一等奖学金5000元博士一名
唐立新奖学金推荐名额(本研共差额评选60)一名。
学院 |
国家奖学金 |
校级奖学金 |
唐立新奖学金推荐名额(本研共差额评选60) |
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特等奖提名人(差额评选1名 |
光华奖学金 |
博士 |
硕士 |
一等 |
(¥5000) |
博 |
南洋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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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申报名额:各单位可分别申报1名研究生作为“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候选人。学校将从各单位报送的候选人中差额评定1名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者(奖励金额1万元),其余学院落选的候选人不再参评本次其他校级奖学金。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差额评定的这名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者,将作为我校2019年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报送宝钢教育基金会,由基金会在全国范围内差额评审,最终确定其是否获得特等奖,如若该生获得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则奖励金额增加至2万元。
2、唐立新奖学金是由唐立新先生于2019年在我校捐资设立。面向本科生、研究生评选,该奖学金采用终身制,学生一旦获奖,无需再次申请,无论何时在何处攻读学位,均可获得每年1万元人民币的奖学金支持,直至完成学位(最高至博士毕业)。该奖学金实行差额评定,全校评选60名,与国家奖学金、校级奖学金、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等项目可兼得。具体详见《唐立新奖学金评奖办法》。
3.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参评对象为取得正式学籍、已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参评的主体为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科研潜力突出的一年级新生也可以申请参评,不包括在职生、港澳台研究生和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每位研究生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均有资格申请,且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二、各项奖学金的评审办法
1.《厦门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厦大学〔2013〕51 号)
2.《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 号)
3.《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修订稿)》(厦大研〔2013〕17号)(老生参评适用)
4.《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2019年修订)》(厦大研〔2019〕51号)(新生参评适用)
5.(2019年9月制定)厦门大学唐立新奖学金评审办法
6.(2014年9月修订)厦门大学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
7.《bat365官网登录入口暨南洋研究院研究生校级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2017年9月修订)》
三、奖项兼得问题
1.国家奖学金与校级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与除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之外的校级奖学金在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兼得,即本次校级奖学金项目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项目不能同时兼得。获得过本次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如若参评2020年校庆期间三大奖,需有未使用过的科研成果。
2.校级奖学金之间:研究生同一学年内不得参评同一级别校级奖学金,不同学年参评同一级别校级奖学金,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即获得2019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但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不能参评除三大奖以外的2020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获得过本次校级奖学金的学生如参评三大奖,需有未使用过的科研成果。
四、注意事项
1.参评人选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
2.各类奖学金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得奖学金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3.凡在2019-2020学年至全校表彰文件发布前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的(包含已经存在违纪事实但之后受处罚、处分的),取消参评资格。
4.在奖学金评奖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奖资格,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奖励表彰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奖学金,追缴已发放的奖学金,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5.本次评选校级奖学金填写志愿服务工时时间范围为:2018年9月至2019年8月
五、评奖材料提交要求以及注意事项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纸质材料: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按照规范使用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进行填写)
2.个人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加分项必须有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3.班级研究生奖学金汇总表(申报人本人填写好汇总表后由班长进行汇总成一个汇总表提交);
4.班级民主评议表;
5.《承诺书》;
6.学习成绩登记表和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一式一份,需经研究生教学秘书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7.《2019-2020学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8.《2019-2020学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电子材料:
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 《2019-2020学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3. 《2019-2020学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4. 班级研究生奖学金汇总表(申报人本人填写好后由班长进行汇总成一个汇总表提交)。
注意事项:
1.应严格按照规范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正反面打印,表格为一页;
2.有录用通知但未正式发表的科研成果不参加评选;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但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作者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必须是厦门大学;
3.获得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以取得授权通知书或者专利证书为准;
4.申请参评的事迹应在申请截止日期之前取得;
5.申请参评的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6.参加奖学金评选的学生签署《承诺书》(需手签,),必须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若发现有学术造假或者学术成果重复利用的行为,取消其本年度的评奖资格。
(二)研究生校级奖学金
纸质版:
1. 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申请表
2.个人相关证明材料(加分项必须有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3.研究生奖学金汇总表(申报人本人填写好汇总表后由班长进行汇总成一个汇总表提交);
4.班级民主评议表;
5.推荐名单汇总表(申报人本人填写好汇总表后由班长进行汇总成一个汇总表提交)
6.申请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还需准备本人2寸彩色免冠标准照片三张
电子版:
1. 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申请表(宝钢奖学金提交宝钢评审表)
2.班级研究生奖学金汇总表(申报人本人填写好汇总表后由班长进行汇总成一个汇总表提交);
3. 推荐名单汇总表(申报人本人填写好汇总表后由班长进行汇总成一个汇总表提交)(其中宝钢奖学金提交特等奖提名人候选人汇总表)
(三)唐立新奖学金
纸质版:
1.唐立新奖学金申请表
2. 唐立新奖学金汇总表(申报人本人填写好汇总表后由班长进行汇总成一个汇总表提交)
3.班级民主评议表
4.个人相关证明材料(加分项必须有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5.研究生奖学金汇总表(申报人本人填写好汇总表后由班长进行汇总成一个汇总表提交)
电子版:
1.唐立新奖学金申请表
2. 唐立新奖学金汇总表(申报人本人填写好汇总表后由班长进行汇总成一个汇总表提交)
3.研究生奖学金汇总表(申报人本人填写好汇总表后由班长进行汇总成一个汇总表提交)
为不影响整个学校评奖进度,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评审和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及其所在单位负责。
截止时间:
为不影响整个学校评审进度,同学们必须于以下截止时间前将奖学金评奖材料由各班班长汇总后,提交纸质文件到南安楼203(1)团委办公室,并发送电子版文件至官邮guoguannanyang@xmu.edu.cn。
截止提交材料时间:
9月20日17:30
附件:
1:厦门大学2018-2019学年各类奖学金的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
2:厦门大学2019-2020学年各类奖学金指标分配表
3:厦门大学2018-2019学年各类奖学金评审办法
4:汇总表、申请表等
如有疑问,班长汇总后,请联系:
徐桐 18859236897
203(1)团委办公室 0592-2188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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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兼学生工作办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