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洋研究院2023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工作实施细则
一.资格审核
入围考核名单的考生在考核前到学院(南安楼203-2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考生考核时须亲自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到我院接受检查:
1.《2023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报名信息表》(由“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生成)。
2.有效身份证件:港澳地区考生提供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提供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3.前一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若暂未获得相关证书,应提供应届在读证明。在境外取得学士学位或学历的考生,如报考点或我校有要求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两名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的推荐信。
5.高等教育阶段的学历教育成绩单(须加盖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6.前一学习阶段的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位论文初稿或概要)。
7.外语水平能力证明。
8.考生自述与诚信承诺书(见附件)。
9.其他能证明自身外语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的学术成果(如专利、学术论文等)、获奖证书、证明材料等。
注意: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参加综合考核。
二、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内容包括:创新精神和能力;本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考生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行为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外语测试。含外语听力测试、外语口语测试和专业外语测试等方面。
4.思想品德考核。思想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将招收和培养拥护“一国两制”和基本法、拥护国家和平统一的港澳台学生作为首要目标和任务。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方式分为:笔试、面试。
笔试:主要为外语知识测试和专业课测试。考察学生对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理解与掌握;考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面试:分为外语面试和综合面试。
具体权重如下:
专业名称 | 复试内容(满分100分) 及各部分所占比例 | 备注 |
国际关系 | 专业英语 30% | 笔试+面试 |
综合素质(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20% | 笔试+面试 |
专业知识50% | 笔试+面试 |
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主要考核学生的专业知识、专业外语和科研能力等。考核按百分制计算,考核(含笔试和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政审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经审核鉴定为抄袭或者严重学术不端者不予录取。
综合考核成绩的权重为总成绩的40%
总成绩=材料评审成绩(占总成绩的60%)+综合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三、时间安排
综合考核(笔试和面试):2023年4月(具体以届时电话、微信或短信通知为准)。
四、拟录取
我院遵循公平公正、择优选拔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填报志愿和总成绩由高至低录取。拟录取结果由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批准确定,报学校招生办审核后在学院网站公示。最终录取名单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通过的为准。
五、体检
考生获得拟录取资格两周内向报考院系提交体检报告单。具体标准和要求参照当年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其他事项
本细则由厦门大学南洋研究院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厦门大学2023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简章》。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 0592-2188207
E-mail : LH0715@xmu.edu.cn
网址http://nanyang.xmu.edu.cn/index.asp
厦门大学招生考试办公室
电话:0592-2188888 传真:0592-2180256
E-mail:zs@xmu.edu.cn 网址:http://zs.xmu.edu.cn
联系电话:+86(0)592-2184166 传真: +86(0)592-2184117
网址:http://kszx .xmu.edu.cn E-mail: kszx@xmu.edu.cn
厦门大学南洋研究院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