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洋研究院2021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资格审查
入围考核名单的考生(复试名单详见我院官方网站招录信息栏目)应提交以下材料给学院接受检查,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一)须提交的电子材料
请于2021年3月14日前,按照下列顺序汇总成一个pdf格式文件(扫描版)发送至邮箱:lh0715@xmu.edu.cn。文件统一命名:报考专业+姓名+联系电话,如“世界经济+王某+13xxxxxxxxx”。
1、手写签字的《厦门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扫描件;
2、手写签字的《告知书(2021博士版)》扫描件;
3、承诺“姓名XX、身份证号XXXX:,在被我院博士招生拟录取后两周内提交纸质版《厦门大学2021年博士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否则自动放弃本次拟录取资格。”最后需本人签字并扫描。
(二)须寄送的纸质材料
获得拟录取资格后两周内,以下纸质材料通过EMS快递寄送至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厦门大学南安楼203(2),李老师收,联系电话:0592-2188207。
1.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厦门大学2021年博士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该表可在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网页:http://zs.xmu.edu.cn下载;考生提供接到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通知时档案所在单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此表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
2.体检报告单。我校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
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肝功能、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二、复试考核安排
(一)复试考核形式
我院2021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复试录取工作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不进行笔试测试,考生机位要求:双机位。具体查看《厦门大学2021年考生远程复试要求及指南》。
每位考生的面试一般不少于30分钟,复试全过程进行记录、录像、录音和录屏存档。
(二)复试考核时间
1.考前模拟演练时间:待定。
2.各专业复试时间:
世界史:2021年3月17日星期三上午8:30;
国际关系&政治学理论:2021年3月17日星期三下午3:00;
世界经济:2021年3月18日星期四上午9:00;
具体复试安排将于复试前陆续通知。
注:考生请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模拟演练”、“复试”,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复试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外语测试。
具体权重如下:
专业名称 |
复试内容(满分100分) 及各部分所占比例 |
备注 |
世界史
|
专业知识 50% |
受疫情影响,本次复试不安排笔试。 |
专业英语20% |
综合素质(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30% |
政治学理论、国际关系 |
专业英语 30% |
综合素质(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20% |
专业知识50% |
世界经济 |
综合素质(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20% |
专业外语40% |
专业知识 40% |
不指定参考书目,主要考核学生的专业知识、专业外语和科研能力等。考核按百分制计算。
四、录取
1. 根据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复试成绩,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结果由“厦门大学南洋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批准确定,报学校招生办审核后在学院网站公示。最终录取名单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通过的为准。
2.学历学位认证:
考生在确定被我校拟录取后,需要将本人最高学位(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在线验证码(或报告编号)上传到我校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具体时间关注招办网页和院系的通知。具体操作方法如下: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籍)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入“学籍查询”在线申请学籍验证,下载本人的硕士学籍认证报告);非应届考生提供硕士学位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进入“学位查询”在线申请学位验证,下载本人的硕士学位认证报告)或提供硕士学历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入“学历查询”在线申请学历验证,下载本人的硕士学历认证报告)。注:如果以上电子认证不成功,请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书面学位(学历)认证。
3. 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考核不合格者;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经审核鉴定为抄袭或严重学术不端者。
4、联系方式
复试工作秘书:李老师,0592-2188207 lh0715@xmu.edu.cn
复试技术保障老师:姚老师,0592-2189291
附件1 告知书(复试前签订).doc
附件2 厦门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
附件3 厦门大学2021年考生远程复试要求及指南(第三版)【5.9更新】.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