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0〕19号)、《厦门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相关文件精神,坚持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三个确保的基本原则,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拟定本实施细则。
一、 复试的要求与程序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复试工作遵循错时错峰工作要求,不同学科专业分时、分批安排网络远程复试。
所有被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考核。推免生(含本校保研和9月推免)已复试,不需再参加本次复试。
复试分数线与复试比例。经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定,原则上我院根据招生办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实行差额复试。
(一)各专业具体的复试分数线、复试内容和形式具体如下:
专业名称 |
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 (30—50%) |
复试内容(满分100分) 及各部分所占比例 |
复试方式 |
备注 |
中国史 |
40% |
综合素质及能力(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40% |
面试 |
|
专业知识40% |
笔试、面试 |
专业及综合外语20% |
笔试、面试 |
国际关系 |
40% |
国际政治、国际关系理论、国际关系史 40% |
面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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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英语 30% |
面试 |
综合素质(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30% |
面试 |
世界经济 |
30% |
世界经济综合考试40% |
面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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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英语40% |
面试 |
综合素质(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20% |
面试 |
(二)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前须提交以下材料的电子版至lh0715@xmu.edu.cn(lh是LH 的小写,0715为阿拉伯数字)
1.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告知书》(2020硕士版);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交学生证);
3.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红色/蓝色公章);
4.身份证;
5.准考证(可登陆研招网重新下载打印);
6.考生自述表(附件下载,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
须寄送的纸质材料:
1.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厦门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该表可在厦门大学招生办网页“下载区”:https://zs.xmu.edu.cn下载;该表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最迟必须于获得拟录取资格后两周内提交);
2.体检表。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两周内向我院提交体检报告单。我校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肝功能、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注意:凡未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三)复试方式:网络远程面试。
远程面试软件:随会。备用软件:ZOOM。
考生远程复试要求请各位考生详阅《厦门大学南洋研究院考生远程复试要求及指南》。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全过程进行记录、录像、录音和录屏存档。
二、复试时间安排
1.模拟演练:具体安排以工作人员通知为准。
2.复试(网络面试):2020年5月21日-5月22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所有考生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按时参加复试,并提前打印《厦门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应按照我院通知的复试时间准时参加远程在线复试,并按照考务人员通知的时间候考。考生应当诚信考试,自觉遵守考场纪律,违者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录取
1.根据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5(或3)×权重+复试成绩(百分制)×权重),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果考生的总成绩完全相同而招生计划有限,则比较初试总成绩,成绩高者被录取;如果初试总成绩再相同,则比较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被录取;如果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再相同,则比较满分等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被录取。
2.候补名单以院为单位,根据考生总成绩的高低,将候补录取考生按先后顺序排列,并在备注中注明“候补1”、“候补2”、“候补3”…字样,以便在拟录取名单里的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或争取到追加计划的情况下能按序补录。(注意:请考生自愿和慎重地持有候补录取资格。候补录取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到最后很可能出现候补不上的局面。因为考生选择等候候补录取名额而导致丧失调剂机会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同时,在候补录取过程中,如若排序靠前的候补考生已调剂至其它学校,我校将跳过该生顺次候补录取紧随其后的候补考生。)
3.复试成绩不及格者(60分以下)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4.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最终录取名单以校招生领导小组确定并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结果为准。
三、本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由我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四、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厦门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厦门大学南洋研究院
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5月